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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外挂可还“刑”?
发布于: 2022-08-01 15:50:20

        各位玩家在《生死狙击2》游戏内进行激烈战斗,感受枪林弹雨带来的刺激感、紧张感的同时,可能碰到以下这些情况,令你极度不爽:莫名其妙被对手“秒杀”,好好地猫在墙后却突然被对家“穿墙”打死,对方24小时不间断升级······这些“怪象”的背后,很可能是玩家开了“挂”,使用了带有“自瞄、透视、穿墙”等功能的游戏外挂。

        而这背后却隐藏着巨大利益链条。我们发现,部分“有心人士”利用了部分游戏玩家不想认真玩游戏,却有着极大攀比之心和好胜之心的心理,擅自制作《生死狙击2》游戏“外挂”软件,并在淘宝、百度、第三方发卡平台、微信群、QQ群等多个渠道进行销售牟利,这些外挂软件严重破坏了《生死狙击2》内的游戏平衡,也严重损害了《生死狙击2》游戏运营方及广大玩家的合法利益。

        他们往往是因为法律意识严重不足,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或者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技术手段高明,不可能被抓获落网。

        这里,我们也特别提醒这些《生死狙击2》游戏外挂软件开发者、销售者,千万不要因为“无知”而落入最常见的法律误区。

 

一、常见法律误区—以下这些行为其实都构成犯罪,坚决Say NO!

 

(一)我做的挂是免费的,又不收费,是给广大玩家谋福利,情节不严重,不算犯罪NO!!!

        个别玩家可能是出于炫技的目的制作或开发了《生死狙击2》外挂软件,但是却有意或无意流传出去了,流传到个别“有心人士”后,只对其稍加改动然后就拿去销售牟利。他们往往是通过微信、QQ群、第三方发卡平台等途径把游戏外挂销售/提供给他人使用。

        其实,无论免费还是收费,只要使用人数达到20人次以上,依据《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以及《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开发者或提供者都将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并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我的挂只有20几个人用,不算多,情节不严重,还够不上犯罪”NO!!!

        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些“免费软件下载网站”,会为《生死狙击2》外挂软件提供下载服务,或发卡网为外挂提供卡密销售服务,只要有20人以上通过这个网站使用了这个外挂软件,那么这就属于《刑法》上的“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20次以上的严重情节”,依据《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以及《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开发者或提供者都将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并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必须同时满足20人以上用+获益5000元以上,才是构成犯罪” NO!!!

“我的挂卖的很便宜,才赚了五六千块钱,获利不多,情节不严重,还够不上犯罪” NO!!!

        其实,只要有20人以上使用外挂或者获益5000以上,其中只要有一个情节满足,不需要全部满足,那么依据《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以及《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就已经属于“犯罪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同理,违法所得5000以上或者造成游戏公司经济损失10000以上的,其中只要有一个情节满足,不需要全部满足,那么依据《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以及《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就已经属于“犯罪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四)“如果找到我,最多把赚的钱赔给游戏公司就好了,也不至于要坐牢” NO!!!

“反正我的挂卖多少钱、卖给多少人,坐牢时间都一样,也没啥区别,我还不如多卖一点” NO!!!

        法律上认为,《刑法》有两个特点:

        1、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会直接与其量刑挂钩,即所谓的“罪责刑相统一”。

        2、和民事责任强调“意思自治”,只要民事主体双方达成一致,一切都好说的情况不同,刑事责任的追究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代替受害者来行使,并非可以“赔钱了事”,犯罪嫌疑人只有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才行。

        正是因为上述两个特点,那么,就有了如下结论:

        1、卖的数量越多、赚的越多、给游戏公司带来的损失越大,那么坐牢时间就越多。

    具体如下表:

 

 

        2、向游戏公司退赔,并不能解决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只要从事了《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以及《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到时后悔将为时已晚。制作并对外出售游戏外挂软件,达到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构成《刑法》第285条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1、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二项 提供第(一)项以外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第四项 明知他人实施第(三)项以外的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第五项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2、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

        第一项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第二项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犯罪后果

 

        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为了规制相应犯罪,刑事法网也越织越密。在此也提醒各位游戏玩家或技术爱好者,切不可抱着“恶小可为”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待东窗事发,不仅要退出获利、赔偿损失,还要留下刑事处罚的污点,到那时,悔之晚矣。

        刑事犯罪的后果往往会导致牢狱之灾,上述犯罪情节严重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除了被判处刑罚之外,长期的牢狱生活也容易使人与社会脱节,对出狱后的个人生活会产生极大不便。且犯罪记录也将伴随终生,相较于普通人,留有案底有犯罪记录的人更难找到稳定、合适的工作,重新进入社会,将会面临各种不便甚至歧视,部分遭受社会打击的人极可能就此一蹶不振或者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人犯罪,影响全家。现在社会上很多岗位要求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判过刑也会有影响。比如当兵、入党、考公务员等,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如果父母有犯罪记录,申请国家单位工作时需要直系亲属的政审材料,也很难通过被录用。

 

四、外挂入刑案例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高速发展,利用外挂篡改游戏代码,以“作弊”的方式破坏游戏规则的现象日益增加,制作并销售外挂的不法分子也越来越猖狂。对此,2020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20”专项行动,明确指出势必严厉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行为。各游戏所属公司纷纷联合各地警方通过刑事维权手段,重拳打击游戏外挂,立足现有外挂打击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外挂入刑的情况不在少数。

 

(一)浙江省首例《生死狙击》网页游戏外挂案

        2021年,无端公司联合杭州警方通过3个月缜密侦查,侦破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辗转3省5地,历经4天,抓获制作、销售游戏外挂程序的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5款外挂,关停4款外挂。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犯罪嫌疑人聂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犯罪嫌疑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二)上海警方破获《原神》游戏外挂案,主犯获刑四年

        2021年6月,上海徐汇警方顺利破获一起制作并售卖《原神》游戏外挂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涉案金额约200万元。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周某经与孙某思等人共同商议,由周某联系姚某兵获取《原神》游戏的相关数据,提供给周某用于开发与制作该游戏的“KQ”外挂程序。经司法鉴定,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三名犯罪嫌疑人出售各类外挂卡共计4万余张,共计人民币约200万元。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判处被告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

 

(三)南京警方协助腾讯打击《绝地求生》游戏外挂案一

        2018年3月至4月间,崔某通过从其上家购进《绝地求生》网络游戏“bate”外挂程序卡密,利用QQ及918发卡平台、北京丫发卡网络平台向他人售卖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至案发时,崔某共计销售前述外挂程序卡密89人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224元。2018年4月24日,崔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崔某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将犯罪所得人民币2224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四)南京警方协助腾讯打击《绝地求生》游戏外挂案二:

        2018年1月至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知“全民吃鸡”游戏外挂可以非法侵入《绝地求生》游戏,通过破坏该游戏程序的方式,为玩家提供辅助功能,仍然通过易佰科技平台等渠道向潘某、张某、陈某等人销售上述游戏外挂卡密,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97450元。2018年3月8日至4月17日,赵某明知李某非法销售游戏外挂,仍按李某要求为其销售游戏外挂提供客服服务,帮助其销售上述游戏外挂。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销售“全民吃鸡”游戏外挂卡密金额为人民币66520元。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赵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网络游戏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售卖游戏外挂,涉嫌网络违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